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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员工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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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培训制度

    (一)员工培训
    1、为了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让员工成长为公司所信赖的合格员工,公司致力于让每一位员工受到必要的、良好的培训。员工应责无旁贷地接受公司组织的培训并自觉地进行自我学习和提高。
    2、新员工的培训
为了使新员工在短时间内熟悉企业环境,尽快进入角色,人力资源部组织员工进行新员工入职培训。该培训内容包括:公司的历史、文化、政策、组织构架等。
新员工入职后,由所在公司组织入职培训,部门主管有督促本部门新员工参加新员工入职培训的责任。因公不能参加入职培训者应提前三天通知人力资源部。
    3、在职培训
在员工工作的过程中,为了不断增进员工的职位适应度,公司会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培养和训练,在强化学习职位必备的知识和技能的同时,又要重视因职位内涵和外延不断延升而需要进行的相关知识的培训。
    4、外派培训
为了保证培训与教育质量,人力资源部与外派培训提供方、接受方(本人和上级主管)共同研究制定培训计划。外派培训包括万马集团公司总部组织的各种培训、国内外短期培训、海外考察,另外还包括MBA课程进修培训、博硕士企业经理人培训、取证培训等。
    5、转岗培训
公司原有从业员工调换工作岗位时,按新岗位要求,对其实施的岗位技能培训。
    6、随机培训
随机培训是一种经常性的培训,适用于对全体员工的培训,当管理者在工作中或检查中发现有违背预订流程事项时,对相关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二)培训经费管理
    1、培训经费列入公司年度预算,并做到专款专用。
    2、培训预算经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管理。
    3、培训经费的使用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三)外派培训管理
    1、外派培训的审批
    (1)子集团总裁,集团公司直属子公司总经理,集团公司总部工作人员的外派培训由集团公司总裁批准;
    (2)子集团副总裁单次培训经费在一万元及一万元以上的外派培训和集团公司直属子公司副总经理单次培训经费在五千元及五千元以上的外派培训须报集团公司总裁批准;
    (3)子集团副总裁一万元以下的外派培训、子集团副总裁以下的其他员工的外派培训,由子集团按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审批办法,报经集团公司总裁同意后执行;
    (4)集团公司直属子公司副总经理五千元以下的外派培训、子公司副总经理以下的其他员工的外派培训,由子公司按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审批办法,报经集团公司总裁同意后执行;
    (5)集团公司总裁的外派培训由集团公司董事长批准。
    2、外派培训协议的签署
    (1)子集团总裁单次培训经费在二万元以上的、子集团副总裁、集团公司直属子公司总经理单次培训经费在一万元以上的,其他人员单次培训经费在五千元以上的,须签署培训协议。
    (2)外派培训协议应包括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培训期限、培训形式、培训费用及支付、违约责任、其它约定等内容。
对于单次培训经费超过第1项规定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所剩劳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不到两年的,原则上应延长服务期限一至三年,具体时间在培训协议中约定。
    (3)外派培训协议由批准人与受训人签署。
    (4)外派培训协议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3、外派培训成果小结
外派培训结束后,参加培训的员工应向外派培训审批人所在公司和本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报送培训成果证书(复印件)和培训成果小结。培训成果证书(复印件)和培训成果小结抄报外派培训审批人。
培训成果小结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收获(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和改善工作的打算和设想。
    (四)参加执业资格考试、职称评定管理办法
    1、对于企业中国家规定的须持有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证才能上岗的岗位和工种,其国家组织执业考试和考前培训的费用,由所在企业承担。参加考试和考前培训的审批,从简、从快。
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其费用由所在企业承担。
    2、因国家职称改革尚未到位,各企业员工自行参加社会职称评定和职称考试的,其评定和考试费用实行限额报销:参加初、中级职称评定和考试的,在三百元的标准内按实报销;参加高级职称评定和考试的,在五百元的标准内按实报销。
    3、参加职称考试需进行考前培训的,其费用支出按本办法外派培训的有关规定从严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