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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员工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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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员工手册

八、工作时间及请假相关规定

    (一)工作时间
    1、公司实行每日工作7.5个小时,每周平均工作5天半。集团总部、各子集团、子公司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具体安排休息时段。
    2、法定带薪假日:
    (1)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劳动节,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
    (4)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5)妇女节(3月8日),女员工放假半天。如适逢星期六、星期日,不补假。
以上节假日时间如国家有关部门调整的,按调整方案执行。如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可安排补假。
    3、员工考勤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请假及旷工
    1、请假程序和办法
员工请假需填写请假申请单,经批准后提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如假期(含所有类型假期)在三天以内的部门负责人批准即可,如假期(含所有类型假期)超过三天的,需经总裁(总经理)批准,方可准假。原则上所有请假手续须事前办理,否则按旷工处理。集团公司总部员工按照以下条款执行,各子集团、子公司员工可按照所属公司具体规定执行。
    2、休假种类和假期待遇
    (1)病假:员工因病请假,需出示区、市级医院证明,因急症无法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委托他人在发病12小时内先电话请假,并补办请假手续。病假期在每月三天以内者,工资不做扣发,超过三天以上者,超过部分按当月日工资额30%扣发。长期病假者按国家相关制度执行。
    (2)事假:员工因事请假,必须事前经部门负责人审批,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一般岗位员工当月累计请事假1天以内、中高层管理岗位员工当月累计请事假2天以内,工资可以不做扣发。如在当月有经过集团人力资源部认可的加班发生时,事假时间可以与加班时间抵扣(当月有效,不做累计计算)。事假时间超过实际加班时间的,事假期间工资按当月日工资额100%扣发。员工月累计请事假不得超过5天、年累计请事假不得超过15天,特殊情况须经总裁批准。
    (3)丧假:在公司任职满一年的员工,倘若直系亲属去世,可以享受三天带薪丧假,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
    (4)婚假:在公司任职满一年的员工,符合晚婚条件的可以享受7天婚假,在法定年龄结婚但不符合晚婚条件者可以享受3天婚假,婚假必须连续使用,婚假期间薪酬照发。
    (5)产假:符合结婚法定年龄和计划生育要求的女员工,产假为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以上时间均包括休假日),产假必须连续使用。产假期间的薪酬发放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3、旷工:员工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即视为旷工,旷工处理办法为:
    (1)旷工当天所涉及到工资、奖金、福利一律停发。
    (2)旷工3天以上(含三天)即停发该员工当月工资、奖金、福利。
    (3)员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公司将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其劳动合同,同时,公司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