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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员工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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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劳动合同管理

    (一)新聘员工在通过《员工招聘管理规定》中所规定的录用、试用、转正程序后,成为公司的员工,纳入公司日常人事管理范畴。
    (二)被招聘录用的员工到公司报到七个工作日之内,到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
    (三)内部招聘的员工,如需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由人力资源部下发通知,员工在上任新的岗位之日,到人力资源部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公司和员工必须认真对待,严格履行,无论是必备条款、法定协商约定条款还是补充协商约定条款,都不得任意违反。
    (五)劳动合同签订后,由于某种原因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原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应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遵守以下程序:
    1、提出要求。合同双方均可提出合同变更要求。
    2、作出答复。提出要求变更合同的另一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3、变更协议。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可变更协议。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参见个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八)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和终止等工作的办理。全体员工的劳动合同和《员工资料卡》均必须在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案。